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作者: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防“四风”反弹。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款旅游、公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实际行动树新风、扬正气,守纪律、讲规矩。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切实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共同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三、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节日期间履责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举报电话:0531-89631029

    举报邮箱:jwjc@qlu.edu.cn

 

 

                                           中共齐鲁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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