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收好处引来怨气 民警“执法”作茧自缚  ——安徽省全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张勇违纪问题剖析

发布时间:2016-05-04作者:设置

 “刑侦大队张勇被市纪委通报了!”这一消息迅速在安徽省全椒县公安局机关传播开来,听到此事的人都十分惊讶。 

  事情的源头得从一次普通的报警案件说起。 

  2015年1月18日,安徽省全椒县城某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吴某报警称自己的汽车被砸。随即,辖区刑侦大队民警张勇与队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发现修理厂内报警人吴某的一辆黑色丰田车被毁坏。经询问,系吴某的朋友费某因与其有矛盾所为。 

  在处理过程中,吴某的朋友郑某(也是张勇的朋友)多次过问进展。2月6日,由吴某出资、郑某出面安排张勇吃饭,张勇欣然赴约。 

  饭局上,张勇提出要吴某2月7日晚用车接一批参加自己婚宴的亲戚,吴答应。第二天,吴某将参加婚宴的人送达后,顺便随礼金500元。 

  “当时想,吴某有公事让我办,顺道给我点好处也未尝不可,小恩小惠,也没有人知道。现在对自己心存侥幸的破纪行为十分惭愧。”张勇说。 

  但因张勇请婚假和被损害物品评估周期长等原因,吴某的问题一直未能定性处理。3月11日,心生怨气的吴某到全椒县公安局纪委投诉。 

  全椒县公安局纪委迅速核实。2015年5月5日,经县公安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吴某的礼金、请吃的餐费和用车费用合计1300元。 

  张勇在检讨中说:“作为执法人员,要有更强的纪律定力,要妥善处理好人情世故,否则,一着不慎就踩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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