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和育人功能,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校(院)2020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安排,定于11月份举办“廉政文化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敬畏法纪 尊崇制度 锤炼作风 严守底线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校(院)纪委印发的《全国高校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
(责任部门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案例学习,开展以“学习法律法规、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作风建设、主动干事创业”的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部门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教工党支部)
3.组织学生党员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党员开展以“廉洁自律我在前”为主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内容的知识竞赛(详见《学生党员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责任部门:团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4.组织廉政作品征集活动。开展2020年廉政文化公益广告、书法、摄影、微电影、绘画作品评选活动。(详见《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责任部门:宣传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5.举办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针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专题培训。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6.开展其他自选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至少开展一项廉政文化自选活动,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责任部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扎实推进“廉政文化月”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2.聚焦主题,突出重点。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制度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在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上下功夫,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履职责方面找差距,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要通过“廉政文化月”活动使党员干部在认识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转变,工作上有新成效。
3.强化措施,总结凝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提升主动作为意识,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活动效果。活动期间,校(院)纪委将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联系人:李传圣 电子邮箱:jwjc@qlu.edu.cn
联系电话:89631821 1396410860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团 委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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