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倡导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校(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倡导廉洁过节、简朴过节、文明过节。
二、加强廉洁自律,坚守纪律底线
校(院)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坚决不碰“高压线”。坚决做到: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严禁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精准稳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院)纪委报告。校(院)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问题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89631029
举报邮箱:xfjb@qlu.edu.cn
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