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资金和集体资产,手段多样,数额巨大,这反映出有的单位在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对该区长安街道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违纪违法案进行通报剖析。
此前,惠山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黄某某在村里拆迁过程中截留养殖户鱼池拆迁补偿款。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对问题线索展开核查。
通过比对街道拆迁办与该村的总协议和黄某某与15户村民的协议,核查人员发现两份协议补偿金额出入较大。于是,核查组找到黄某某核实。
“鱼池拆迁补偿款是怎么确定的?”简单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问。
“我先和每个养殖户单独谈好补偿价,然后再代表他们和街道拆迁办签的总协议。”黄某某淡定地说。
“那补给15户村民的钱怎么比协议上少了13.6万元?”核查人员拿出协议书追问。
看着眼前的“阴阳协议”,黄某某涨红了脸。“我见村委有些支出不好报销,就在签协议时多报了13.6万元。”
查实黄某某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后,核查组又对该村拆迁过程中涉及的手续文件、丈量数据、补偿金发放流水等大起底。很快,新的疑点出现了。
“这份企业拆迁协议缺失生产经营状况、规模等关键信息,100多万拆迁补偿款是怎么评估来的?”核查组调阅相关资料后得知,该企业被拆迁厂房属于村集体资产,由老板惠某某半年前与黄某某口头约定后租用,但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另据村民反映,自该企业入驻后,厂房一直关着,压根没见有人在干活。
“既没有正规租赁手续,又从未生产经营,这笔拆迁补偿你怎么办理的?”核查组再次找到黄某某。
“手续是别人办的,我只知道厂子一直开着,别的不太清楚。”黄某某支支吾吾地辩解。
“厂子没开过工,连村民都知道,你难道会不清楚?这厂子的老板惠某某在你们村还有个纺织厂,开好多年了,你和他是老相识了吧?”
黄某某知道再也瞒不下去了,于是道出合作骗补的真相。
原来,黄某某在得知村集体空置厂房要拆迁的消息后,与惠某某合谋,先以其名义租下厂房,再临时租来一批二手纺织机器,伪装成服装加工生产线,把“空壳”企业当成正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拆迁报审,从而骗取装修、设备搬迁等补偿款146万余元。
最终,黄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涉案人员也被依法追责。上述被侵占的拆迁补偿款全部予以追缴。(通讯员 席方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