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纪委:
为推进校(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经校(院)纪委研究并报校(院)党委同意,决定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7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培训地点
长清校区办公楼352
三、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为自主学习、集中专题授课、交流研讨、纪法知识测试和现场教学。
四、培训对象
各二级纪委书记、二级党委纪检委员,校(院)纪委委员,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二)集中培训内容
包含专题授课、交流研讨、纪法知识测试和现场教学,详细安排将于培训前随《培训手册》发布。
六、培训要求及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各二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严守纪律。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学习时间。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有书面假条,由校(院)纪委书记审批。
3.学以致用。参训人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学习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学好纪言纪语,用好纪言纪行,做好具体工作落实。
联系人:李传圣,电话:0531-8963182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