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单位: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持续推进清廉校院建设,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引导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紧密结合巡视整改工作与新学期工作部署,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强化作风建设、推动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确保廉洁过节的各项要求能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提醒,教育引导大家时刻严守纪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明确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校(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恪守职业道德,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和行为失德等不正之风。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烟酒茶等礼品和礼金;
严禁在居民小区、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旅游度假等非公务活动;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活动安排;
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酒后上岗或瞒报、谎报、迟报突发事件信息;
严禁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甩包袱,特别是在校园安全、帮扶救助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校(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监督执纪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531-89631029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x
2.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x